創藝52週 - 2010年戶外表演藝術活動公告
活動目的:
為輔導學校藝術教育之發展及營造社區藝術欣賞環境,爰利用本館南海藝文廣場,提供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團體,在週末假日舉辦表演藝術活動,營造南海園區之人文藝術氛圍。
申請資格:
學生個人或團體,藝術相關科系且具公開展演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為佳。
{個人申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請附證明文件:身分證、
學生證)
{團體申請}學校(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以學校名義提出申請。
申請類別:
音樂、舞蹈、戲曲、戲劇、民俗技藝等表演藝術活動或其他跨界藝術型式。
演出:
{演出時間}每週六16:00起,活動長度約以1小時為原則。
{演出地點}本館南海藝文廣場(戶外劇場)
申請與審查
申請時間:9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本(99)年7-12月表演藝術活動。
申請方式:
1.相關申請表格,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或http://ed.arte.gov.tw下載。
2.以掛號郵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創藝52週』戶外表演藝術活動」。
審查結果:凡申請之學生個人或團體,經本館審查通過後,結果於本館網站及臺灣藝術教育網公告。
活動洽詢:(02)2311-0574分機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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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想像魔力 - 2010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收件時間:99年3月1日至4月15日(以4/15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參賽資格:各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1-3組:由學校核章報名)。
4.國中組(由學校核章報名)。
5.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6.大專組(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創作內容: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原創性圖畫書,自由選擇主題。
作品規格:1.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1件為限。
2.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3.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合作。
表格下載:徵選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下載、查詢。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洽詢電話:(02)2311-0574 分機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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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展身手 - 99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徵件時間:99年3月1日~4月30日(郵戳為憑)
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音樂作曲、童話。
學生組: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音樂作曲。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後,以掛號郵寄送件,本獎實施要點及報名網址,請至: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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