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鼓勵民眾參與藝文場館售票展演活動振興專案補助計畫」自111年11月25日起開放第二階段申請,敬請協助宣傳周知,並鼓勵藝文團隊踴躍提案。
為迎接疫情轉型新生活,鼓勵藝文工作者及團隊於本市藝文場館舉辦售票展演活動時,提出優惠民眾計畫,以提升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意願,活絡藝文產業並同步帶動經濟消費,本局依據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辦理旨揭專案補助計畫。
本計畫第二階段自111年11月25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受理申請,凡111年12月於「本市」相關藝文場館舉辦之藝文售票展演活動,有推出民眾優惠方案提升民眾參與者,皆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金額以展演場租實支金額之70%為上限。
為疫後即時振興藝文工作者、藝文團隊相關產業,請貴單位協力共同於機關網站及相關社群(如FB、IG等)等可曝光平台協助宣傳、轉知藝文團隊相關訊息。
為迎接疫情轉型新生活,鼓勵藝文工作者及團隊於本市藝文場館舉辦售票展演活動時,提出優惠民眾計畫,以提升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意願,活絡藝文產業並同步帶動經濟消費,本局依據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辦理旨揭專案補助計畫。
本計畫第二階段自111年11月25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受理申請,凡111年12月於「本市」相關藝文場館舉辦之藝文售票展演活動,有推出民眾優惠方案提升民眾參與者,皆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金額以展演場租實支金額之70%為上限。
為疫後即時振興藝文工作者、藝文團隊相關產業,請貴單位協力共同於機關網站及相關社群(如FB、IG等)等可曝光平台協助宣傳、轉知藝文團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