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收件]
1.收件日期:各縣市政府分別於102 年11 月1、4、5、6、7 日運送,註明「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收。
2.收件單位:
(1)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由各縣市政府彙集造冊、運送。
(2)大專組:由就讀學校以校為單位造冊(加蓋學務處戳印)、運送。
3.收件內容
(1)作品。
(2)作品清冊:電子光碟及紙本各乙份(依決賽主辦單位提供之表單格式造冊)。
(3)紙本報名表、退件保證書各2份(自行下載,大專組加蓋學校戳印)。
4.查詢下載「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
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全球資訊網「競賽活動」項下;或臺灣藝術教育網「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專網。
[公告]
1.決賽評審:102 年11月14-26 日
2.決賽成績公告:102 年12月5日(預定)
※如有異動,以決賽主辦單位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