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雙月刊_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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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稿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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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育創刊於民國七十八年三月,系以藝術領域為主軸按月出版之刊物,為符應當今多元社會體系及加強深度與廣度,其出版型態自第一一一期起改版為「雙月刊」,頁數從原五十六頁擴增為九十六頁,並加強教育推廣的功能,以達質與量之兼融並顧。  
     
   
  本刊徵稿範疇從表演、視覺、音像藝術之教學實務,延伸至各級學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視覺文化教育及終身學習等熱門話題,走通俗活潑的路線,提供師生藝術學習的園地並賦予充分思辨探討的空間。徵稿範圍如次:
(一)教育采錄 — 國內外藝術教育政策、現況及未來發展、藝術人才之培育、藝術教育新思潮等。
(二)創意教學 — 以臺灣多元文化需求為基礎,提出各式創意教材教法、課程研發以及國內外教學實例等。
(三)快樂學習 — 以適合供各級學校學生學習之素材為主,包括藝術技巧、藝術欣賞學習心得分享等。
(四)人物素描 — 藝術教育家採訪,闡述其教學與創作歷程及理念。
(五)其 他 — 深具教育意義之藝術故事、藝術史、藝術治療、文化生活等。
 
     
   
 

本刊各期之主題如下,請依據第一點之規定,並配合各期主題投稿,本刊將優先採用,具基層教師身分者更佳。(與各期主題無關亦可投稿

 
     
 
期數 刊出時間 主題 截稿期
第256期 112年11月1日 視覺藝術/教育 112年6月底
第257期 113年1月1日 戲劇藝術/教育 112年8月底
第258期 113年3月1日 視覺藝術/教育 112年10月底
第259期 113年5月1日 音樂藝術/教育 112年12月底
第260期 113年7月1日 科技藝術/教育 113年2月底
第261期 113年9月1日 文學藝術/教育 113年4月底
第262期 113年11月1日 舞蹈藝術/教育 113年6月底
 
     
   
  一、 投稿格式  
     
 

投稿方式:請至全國藝術教育網「美育雙月刊線上徵稿」點選左邊的「線上投稿」;或掛號寄至臺北市南海路四十七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視覺藝術組《美育》編輯部收。

 
     
 

二、著作財產權

 
     
 

應徵稿件需未曾發表過、且非抄襲之作,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除由作者自行負責外,其經本刊編輯部查明屬實者,本館得予以取消稿酬或退稿,稿酬已支付者則予以追繳,譯文與圖片需取得原著作人之同意。凡經刊登者,需同意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使用著作財產權,以推廣藝術教育。

 
     
 

三、稿酬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用途別科目分類及執行標準表」支付,並致贈當期二本(得視情況調整本數)。

 
     
 

(一)館外人士

 
 

稿費

一般稿八七○元/千字,特別稿(編審委員稿、特輯或主題稿、每期固定專欄稿)一、二一○元/千字,譯稿八七○元/千字。

圖片使用費

一般稿件二三○元/張,專業稿件(135、120、4x5專業原創正片)一、一六○元/張。(但得視圖大小而酌支圖片費)

樂譜費

八○元/行,二部則以兩行計,譜詞三○元/行。

審稿費

按字計酬中文一七○元/千字,外文二一○元/千字。

 
     
  (二)館內人員 擔任研究員、編輯者不支稿酬,其餘館員公餘撰寫研究文章,酌支八七○元/千字。圖片使用費比照館外人士標準。  
     
 

四、出刊時間

 
     
 

每年六期,一、三、五、七、九、十一月一日出版。

 
     
     
版權宣告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版權所有,地址:台北市南海路四十七號,電話:02-2311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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