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的規定,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課程小組必須考量地區藝術資源特性、學校規模條件、家長對藝術的認知與期望、學生在藝術欣賞或才藝培養上的需要等,以發展學校本位之「藝術與人文」課程。本研究由國立中山大學承辦,分別針對國中、國小、大型、小型學校,探討與研擬「藝術與人文」課程領域的課程小組運作模式,規劃其具體實施步驟與策略,希望能夠提供各校藝術與人文課程小組運作之參考,藉以提昇課程小組的組織效能,達成藝術與人文課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