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視覺藝術:
1.了解家鄉文化歷史、探索鄉土建築的特色。
2.利用各種媒材從事造型創作。
3.能分工合作,集體創作大型畫。
4.透過藝術集體創作,表達關懷與愛護。
音樂:
1.欣賞鄉土文化的音樂,瞭解其特質。
2.能將音樂融入生活中,培養聆聽各種型態音樂的興趣。
3.認識金門鄉土音樂,藉身體律動傳達感愛。
4.能與別人合泰簡易的節奏及樂曲。
表演藝術:
1.針對場地特性,利用不同媒材與技術營造良好展演的氣氛。
2.透過戲劇性的表演活動,模倣文化、社會之特色,並且尊重他人與團體倫理的概念。
3.探討不同藝術創方式,瞭解他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