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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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臺北國際指揮大賽比賽簡章

比賽宗旨

透過國際指揮大賽,發掘並培育出優秀的青年指揮人才。
促進國際文化交流,推動音樂之發展。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198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獎項
第一名 美金5,000元、獎狀一幀。
第二名 美金2,500元、獎狀一幀。
第三名 美金2,000元、獎狀一幀。
最佳舞台明星獎(由大賽媒體觀察員票選) 美金1,000元、獎狀一幀。
團員票選獎(由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團員票選) 美金1,000元、獎狀一幀。
最佳人氣獎(由決賽音樂會現場觀眾票選) 美金1,000元、獎狀一幀。

*以上獎金皆為淨額,於賽後匯入得獎者所提供之銀行帳戶,匯率以匯款當日為準。
*前三名獲獎者將有機會獲得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匈牙利杜南伊管弦樂團、中國樂派交響樂團……等樂團邀請合作演出(陸續增加中)。

報名方式
報名文件及資料須於2019年11月30日(含)前寄(送)達主辦單位,通訊地址如下:
臺北市立國樂團 指揮大賽工作組
10042臺灣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電子信箱:lulualumi@gmail.com
電話:+886-2-23832170*261
傳真:+886-2-23719404
報名文件及資料需含以下項目(項目2-4須提供電子檔案燒錄於一張光碟中):
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請下載附件表格,亦可於下列網站下載:https://www.tco.gov.taipei
800字以內之個人簡介 (請以A4紙張大小繕打)。
有效的護照影本。
三張不同的高解析度照片,供節目單及宣傳使用。
三張最近的兩吋證件照,其中一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影片:提供5年內指揮影片DVD(格式為mpeg-2或mp4),長度至少為20分鐘以上。影片要能顯示出參賽者及樂團成員,拍攝角度需包含參賽者正面(從樂團往指揮看的角度)、指揮樂團形式不限,國樂團、交響樂團、15人以上室內樂團皆可。影片畫面須標註參賽者姓名、演出作品名稱及拍攝日期。
 
報名費用
第一階段報名初審費為新臺幣1,000元整(美金35元整) ,於參賽者報名時繳交。
第二階段參賽費為新臺幣6,000元整(美金200元整) ,於參賽者通過初審後繳交。
報名費用一經繳清,概不退還。匯款手續費請自行負擔,海外參賽者可選擇繳交美元。
匯款帳號資料如下:(美金繳款帳號請參閱英文簡章)
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公庫部
戶名/臺北市立國樂團 其他雜項收入
帳號/16-15345-11621-00

比賽曲目
初賽第一部分(曲目三抽選一):
德布西:《牧神午後》前奏曲 (Kalmus版本)
巴爾托克:管弦樂協奏曲 (Boosey & Hawkes版本)
第二樂章 Giuoco delle coppie
第四樂章 Intermezzo interrotto
恩奈斯可:第一號羅馬尼亞狂想曲 (Kalmus 版本)
初賽第二部分(曲目三抽選一):
王乙聿:《中華風》
郭文景:《滇西土風三首》第三樂章(祭祀—火把—烈酒)
關迺忠:《臺灣風情》第一樂章(臺北調)
複賽第一部分(指定曲目二抽選一):
馬勒:升C小調第五號交響曲第四樂章(Adagietto) (Kalmus 版本)
舒伯特:B小調第八號交響曲《未完成》第一樂章 (Breitkopf & Härtel 版本)
複賽第二部分(指定曲目二抽選一):
古曲(彭修文編曲):《亂雲飛》
古曲(瞿春泉編曲):《月兒高》
決賽第一部分(兩首皆須演奏):
潘皇龍:《大燈對》管弦交響協奏曲第三樂章(中板-小行板-快板)
布拉姆斯:C小調第一號交響曲 作品68 第一樂章 (Breitkopf & Härtel 版本)
決賽第二部分(兩首皆須演奏):
趙季平:《古槐尋根》
鍾耀光:《樓蘭女》給揚琴與國樂團

比賽規則
初審將由評選委員從完成報名者中(送交影片資料、報名文件、完成第一階段報名初審費繳費者)選出20位進入初賽。
樂譜版本:國樂曲目部分及潘皇龍:《大燈對》管弦交響協奏曲第三樂章(中板-小行板-快板)的總譜,將於參賽者完成第二階段參賽費繳交後寄出電子檔案。交響樂團曲目部分,請依大賽簡章公告之版本,由參賽者自行準備。
初賽:20位入圍初賽參賽者,分別與大賽特聘雙鋼琴演奏家就交響樂曲、國樂曲各排練15分鐘,選出8位進入複賽。
複賽:8位入圍複賽參賽者,分別與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附設室內樂團、臺北市立國樂團各排練20分鐘,選出3位進入決賽。
決賽:3位入圍決賽參賽者,分別與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各排練45分鐘,於決賽音樂會中指揮演出,得獎名單於音樂會後公佈。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排練的片段,評審也有權利要求參賽者排練某個指定片段。惟各階段賽事,參賽者均須完整演奏指定曲目1次。
整個賽程的比賽/排練順序、指定曲目抽選,將由參賽者現場抽籤決定。

比賽地點
臺北市中山堂:臺灣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https://www.zsh.gov.taipei)

比賽期程表 (詳附件簡章)

其他補充說明
評審委員會擁有以下權力:
保留每個獎項的裁決權。
分配獎項。
各獎項得從缺或重置。
主辦單位有權對比賽過程進行錄影、錄音,作為各式宣傳活動或比賽紀錄等非商業性質的使用,參賽者不得另行要求費用。
主辦單位有權於比賽期間,不須經得參賽者同意拍攝照片並公開使用,參賽者不得另行要求費用。
參賽者提交之報名所有資料,皆不予退還,請自留備份。
如果參賽人數不足,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報名資料將全數退還參賽者。
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旅費。
主辦單位提供決賽入圍者3月30日至4月2日四天三夜的住宿,其他費用請自行負責。
參賽者如提交錯誤或造假的報名文件,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主辦單位保留比賽各項規則修改權。

評審團
大賽評審團主席:
瞿春泉(臺北市立國樂團首席指揮)
伊利亞胡‧殷巴爾(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首席指揮)

比賽評審 (初賽、複賽、決賽):(依姓氏筆畫序排列)
托比‧霍夫曼(赫爾辛基西貝流士學院指揮教授)
伊利亞胡‧殷巴爾(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首席指揮)
邵 恩(斯洛維尼亞廣播電視交響樂團首席指揮、中國音樂學院指揮系教授)
莊東杰(布加勒斯特、馬勒、蕭提及馬爾科國際指揮大賽獲獎者)
陳澄雄(前臺北市立國樂團團長兼指揮、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團長兼指揮)
葉 聰(新加坡華樂團音樂總監)
嘉保‧豪勒隆(匈牙利杜南伊管弦樂團音樂總監)
閻惠昌(香港中樂團音樂總監)
瞿春泉(臺北市立國樂團首席指揮)

初審評審(依姓氏筆畫序排列)
林天吉(台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音樂總監)
張尹芳(國家交響樂團駐團指揮)
張佳韻(臺北市立大學指揮教授)
葉和中(前聖彼得堡室內愛樂管弦樂團首席客席指揮)
瞿春泉(臺北市立國樂團首席指揮)
蘇文慶(中華國樂團團長、台北柳琴室內樂團藝術總監)
顧寶文(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指揮教授)

如有疑義,以本公告之附件簡章為準,敬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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