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我國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全國仍處於第三級防疫警戒期間,為使個人、團體及學校有更充裕的準備時間,教育部辦理「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徵件期間延長1個月。
原訂受理個人、團體及學校申請推薦截止日為6月30日,延長至7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原訂推薦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薦送作業截止日為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有關「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及相關表件請參閱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官方網站(https://seca.moe.gov.tw/)。「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請參閱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148)。
原訂受理個人、團體及學校申請推薦截止日為6月30日,延長至7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原訂推薦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薦送作業截止日為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有關「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及相關表件請參閱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官方網站(https://seca.moe.gov.tw/)。「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請參閱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