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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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活動延長至110年9月30日止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校停課及相關文化教育機構停止對外開放,為鼓勵民眾防疫期間在家創作,本(110)年度旨揭活動徵件延長至110年9月30日止。
二、本年度徵件分為「散文(一般組、青春組)」、「新詩(一般組、青春組)」、「短篇小說」、「繪本故事」及「新住民文學創作」等5類組,各徵件類別及字數,詳參閱簡章。
三、參賽資格:凡以中文創作者,不限國籍、居住地,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依年齡分為一般組(年滿18歲以上者)及青春組(未滿18歲者)。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新北文學主題網站」(https://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連結至「第11屆新北市文學獎線上報名系統」,上傳報名資料。
(二)紙本報名:填妥附件報名表,連同作品一式4份,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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