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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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公告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公告
一、【參加資格】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二、【活動內容規劃】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室內)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音樂廳。
5.演出場次:2場次。
6.演出時間:
(1)112年6月18日(日)下午7時至9時。
(2)112年6月19日(一)下午7時至9時。
7.補助校數:預計遴選12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室外)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榕樹廣場。
5.活動場次:1場次。
6.演出時間:112年6月18日(日)下午1時至4時。
7.演出校數:獲選18日晚上室內之隊伍須同時演出本場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特優團隊聯合演出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戶外劇場。
5.活動場次:1場次。
6.活動時間:112年6月18日(日)下午4時30分至6時
7.補助校數:預計遴選5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三、【活動經費】
參與推廣活動演出之學校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四、【評審方式】
1.第一階段就繳交資料由本館進行資格審核。
2.第二階段將由本館組成遴選委員會辦理審查,依申請學校之類組進行複選。
3.第三階段由遴選委員至入選之學校進行訪視及決選。(申請行進管樂之學校無第三階段審查)

五、【公布方式】
112年5月1日於本館網站(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rte.gov.tw/
及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index.aspx)公告評審結果。

六、【報名程序】
1.線上申請:符合資格之團隊均得以學校名義,於本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進入「找補助」項下點【我要找補助】→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2.收件截止日:112年4月1日下午5時止。
3.線上申請之附件應包含以下檔案(請掃描以pdf檔上傳):
◎計畫申請表
(1)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附件1-1。
(2)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特優團隊聯合演出2-1。
◎相關證明文件【例:獲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特優獎狀、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類組特優獎狀】。
◎請附3至5分鐘表演影片之連結,影片係提供評審參考團隊演出之創意、內容及品質,可與實際演出的作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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