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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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

112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
活動於112年4月10日起至4月24日止受理初選作品收件,採網站線上報名,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9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臺灣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

作品規格:不限創作媒材、主題及技法,限平面繪畫作品。
獎勵:錄取「璞玉獎」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入選7名,每名獎金1萬元。另協助得獎者打造個人作品手冊、畫廊媒合會及參與藝術博覽會之機會。

得獎者作品後續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與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巡迴聯展。

活動相關詳情請至主題網站「璞玉發光」https://artlight.nhclac.gov.tw查詢報名連結網址或電洽(03)5263176#203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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