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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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第29屆大墩美展]徵件資訊

[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第29屆大墩美展]徵件資訊
臺中市自1996年開始舉辦大墩美展,每年4月間藉由公開徵件方式,廣邀來自世界各國從事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等11大類創作領域的藝術家共同參與。比賽總獎金逾新臺幣三百萬元。

參賽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不限參賽類別,但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資格,自參賽隔屆起算3屆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牌、獎狀予以收回。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2020年(含)以後之創作,曾在公開徵件比賽(學校除外)中得獎、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不得參賽。
版次性之藝術創作(如版畫、雕塑、數位藝術等),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即視為不同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線上報名:請參賽者於 2024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上大墩美展官方網站(點選以下網站)
完成報名,網站資料填寫、圖檔上傳不完全者不予受理。

獎勵:
大墩獎:由各類第一名遴選出5名,除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外,另發給典藏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整(含稅)、獎座一座、典藏證書各一紙。
各類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各類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各類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各類優選:1至4名(總數不逾34名),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含稅),獎狀一紙。
各類入選:若干名,獎狀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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