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

第二屆【臺北戲劇獎】

第二屆【臺北戲劇獎】
考量各場館零星檔期確認及節目製作簽約期程,為使更多優秀作品能夠共同參與第二屆臺北戲劇獎,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將於114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受理「第二屆臺北戲劇獎第一期追加報名」。

【報名或推薦資格】
(一) 作品獎、個人獎報名資格:
1. 報名單位以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演藝團體或公私法人組織為限,且填報之個人獎項須為本國人或領有有效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2. 報名作品應符合以下規定:
(1)演出類型
為當代戲劇劇場(含以當代戲劇為主的跨界製作),不包含傳統戲曲、兒童劇;且正式售票至少3場次之演出,不包括企業商演、發表會、讀劇及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為學位或作業之製作演出。
(2)演出時間
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演出之售票節目。
(3)演出地點
限位於臺北市公有房地之劇場(含公營、公辦民營、標租公有房地之劇場),不含戶外空間、非典型劇場。
(4)報名作品須提供演出票券(各參賽作品不論演出場次及報名獎項,共計4 張),供看戲觀察團至現場觀賞及評分。
(二) 特別貢獻獎推薦資格:
1. 推薦者以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之個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演藝團體或公私法人組織為限。
2. 被推薦者以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之從業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演藝團體或公私法人組織為限。

【報名或推薦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作品獎、個人獎:
1. 報名時間:
共分兩期,第一期為1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114年全年度演出之售票節目報名;第一期追加報名時間為114年2月26日至3月12日止,受理1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演出之售票節目報名;第二期為114 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止,受理1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演出之售票節目報名。於報名期間至線上完成第一階段填寫取得報名資格,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共有三階段,參賽作品須於報名期限內完成第一階段製作計畫填報,並視演出日期完成第二、三階段的填報並寄回紙本資料,待主辦單位確認所有線上報名文件及影片檔案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
(1) 第一階段:填報製作計畫資訊
第一期追加報名請至線上(網址:https://tta.surveycake.biz/s/kyG3Z)填寫報名之演出作品,含主要演職員名單、完整演出資訊及聯絡資訊。
(2) 第二階段:確認製作計畫及報名獎項
最遲須於首演日前兩個月至線上(個別提供) 填寫完成(若為第一期報名之1、2 月份、第一期追加報名之4、5月份演出、第二期報名之7、8月份演出,則須一併提供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演出資訊),勾選欲報名之獎項,再次確認並更新第一階段填報製作計畫的資訊,由主辦單位安排看戲觀察團至現場看戲。
(3) 第三階段:上傳演出影片及相關資料
演出結束後一個月內於線上上傳演出單機錄製未剪輯後製影片、劇照及各獎項須提供之相關檔案與文件。
(網址:https://tta.surveycake.biz/s/r1Gvd)
至線上報名系統完成【三階段填報】後,系統自動將表單填答內容回覆至報名單位聯絡信箱,請將【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回覆信件以A4紙張列印,於空白處加蓋報名單位大小章,連同切結書、授權同意書、個人身分資格資 料寄至【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

【收件與聯絡方式】
1. 紙本資料收件
請於信封上註明「第二屆臺北戲劇獎報名」、「第二屆臺北戲劇獎特別貢獻獎推薦」字樣,依規定收件日前,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規定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專人送達(含快遞、便利商店快遞、親送)。逾上開規定期限者將不受理報名。
2. 聯絡方式
(1) 紙本收件地址:【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
10648 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26巷45號1樓。
(2) 聯絡電話:(02)2362-1398(週一至週五10:00-18:00)

※ 獎勵類別、獎勵方式及其它資訊,附件檔案的簡章內有更詳細的說明
  •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 ODF 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相關連結 )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下載全文電子檔時,請尊重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