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99年開始辦理,102年起拓展為全國徵件之規模,以繪畫競賽形以繪畫競賽形式選出優秀畫作,108年調整比賽架構,變更獎項內容並增加藝術市場端行銷活動之辦理,將競賽提升為平台角色。徵選對象為年滿20歲未具畫廊專屬合約的平面繪畫創作者,114年初選徵件時間自114年4月7日9:00起至4月21日17:00止。採線上報名,免郵寄紙本。
【活動簡介】徵件類別與送件方式
對象: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臺灣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展覽約」及「非專屬代理約」可參加)。
類別:不限創作媒材、主題及技法,限平面繪畫作品。採用電腦數位媒體創作與AI生成式繪畫作品不予受理。
得獎者作品後續將進行展出與銷售,得獎者當年度亦須持續配合參與相關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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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參賽作品須為近3年(2022-2025年)內創作之6件作品(「主要作品」3件,「次要作品」3件)。2024年(含)後創作之作品須達2件。獲獎後「主要作品」3件須於聯展時展出。已售出或已有藏家收藏之作品請勿投件。
▶️獎勵:「璞玉獎」5位,獎金10萬元;入選7位,獎金1萬元。
【活動簡介】徵件類別與送件方式
對象: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臺灣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展覽約」及「非專屬代理約」可參加)。
類別:不限創作媒材、主題及技法,限平面繪畫作品。採用電腦數位媒體創作與AI生成式繪畫作品不予受理。
得獎者作品後續將進行展出與銷售,得獎者當年度亦須持續配合參與相關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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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參賽作品須為近3年(2022-2025年)內創作之6件作品(「主要作品」3件,「次要作品」3件)。2024年(含)後創作之作品須達2件。獲獎後「主要作品」3件須於聯展時展出。已售出或已有藏家收藏之作品請勿投件。
▶️獎勵:「璞玉獎」5位,獎金10萬元;入選7位,獎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