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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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布袋戲傳習中心旗艦計畫-劇本創作徵選

114年布袋戲傳習中心旗艦計畫-劇本創作徵選
一、計畫目的
透過公開徵選方式,廣邀國內優秀創作者投件,遴選具創新與藝術性的布袋戲優秀劇本,取得授權後,本府將媒合表演團隊參與製作、排練等事宜,並於藝文場館進行展演。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三、徵選內容:
(1)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至少60分鐘(含)以上(不含中場休息時間)。
(2)主題內容不限,鼓勵具備劇場巡演及創新主題呈現為佳。
(3)參選劇本不得為下列計畫及競賽曾獲獎前三名或已公開演出之作品: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補助計畫
•雲林文化藝術獎
•雲林縣偶戲金掌獎競賽
•青年金掌獎競賽
(4)不受古典、金光、劍俠風格布袋戲或其他新創布袋戲類型限制。
(5)劇本須適用於偶戲演出形式的表演特性,具備實際演出的可行性,可跨域創作為佳。

四、報名資格與作業規定:
參加資格為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演藝團體、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私法人、各級政府機關及學校,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參選劇本原著作者之個人。每人限報名一件作品,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若劇本由兩人以上共同創作,則須共同報名參加。
參選劇本應以中文書寫,如內容有外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顯示。
為維持評選公平性,參選劇本不得標示任何足以識別作者身分之資訊,包括姓名、筆名、個人標記、符號、圖像等內容。
如參選作品為改編既有原作,應於創作理念內載明所採用之題材出處或參考來源,應一併檢附原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同意文件及相關同意書(格式不拘)。
本府及轄下單位之員工或與本計畫相關人員均不得參與報名,亦或擔任共同著作人。如發現此狀況,須將其著作另行授權於他人。

五、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17:30止受理,例假日、逾期或逾時,均不予受理報名,報名文件未完備者,得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評審,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
● 報名方式:可採用親送及郵寄方式報名,紙本收件(一式8份)。
親送: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為休息時間)。
郵寄:信封收件人請填「雲林縣政府 文化觀光處 表演藝術科」,寄送地址為「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信封上請註明「報名114年布袋戲傳習中心旗艦計畫劇本創作徵選」,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資料請以掛號寄出;如以平信寄送導致未送達,參選者須自負其責。)
● 報名資料公告及下載: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專區(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156&state=A626BE7E86E56186&s=549424&ccms_cs=1&sms=9590)。
● 報名費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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