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

「115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公布

「115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公布
壹、目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

參、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 11 類。

肆、參賽資格與規範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3年以後(含民國113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五、參賽作品若有使用AI技術者,須將其創作理念及AI技術使用內容詳述於作品說明資料。

*報名及更多資訊請至相關連結網站查詢

-
報名時間|2025/11/27 ~ 2026/01/20
  •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 ODF 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相關連結 )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下載全文電子檔時,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