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本市立案演藝團隊參與藝文活動及培養表演藝術人才,特辦理「115年度新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為使申請者明瞭本次徵選及獎勵計畫內容,特舉辦徵件說明會,另為協助申請者對於提案計畫內容之撰寫,會中並邀請專家學者指導、分享提案重點與經驗傳承,歡迎本市立案團隊參與說明會了解詳情。
二、申請時間: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25日(三)截止收件。
三、應檢具之文件:
(一)計劃書一式7份(電子檔1份),內容包括:
1. 傑出演藝團隊補助申請書
2. 團隊營運、展演計畫書
3. 113、114年財務收支報表
4. 113年國稅局所得稅申報
5. 三年內演出之剪報、節目資料、相片等資料(請 彙整於附表三)
6.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剪輯10分鐘以內之影音資料檔1份或雲端連結(請與計畫內容相符之視聽資料,並詳細註明演出內容、演出者、及錄製之時間、地點)
(三)powerpoint簡報光碟1份(供團隊代表於複審列席備詢使用,備詢時間為5分鐘)
(四)其他說明:
1. 任何有助於評審委員對團隊過去營運狀況及新年度營運計畫內容瞭解之資料,皆可附上。
2. 未檢附簡報光碟者,將以必備附件提供之公開演出之影音光碟替代)。
3. 為利初審作業進行,檢附立案登記證影本前,請先確認:已辦理每次之驗證程序者,方為有效證件。
4. 本申請書所需之資料應以a4規格紙張繕打並對齊左上角裝訂。
(五)通知補件須於7日內補齊,並以一次為限。
(六)前項各款文件與影音光碟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四、送件方式:徵件申請表格請由下方連結下載(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qcat=0G295702776245651904&sid=0Q019649150079776812)。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一式7份,以掛號郵寄至「22066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115年度新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ooooo團名」
五、徵選說明會訂於115/1/29 (四)下午2:00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大會議室舉行,歡迎有興趣的團隊踴躍參與。報名方式請填寫下方google表單連結,或洽藝術展演科簡小姐(02)29509750分機107,每場50人額滿為止,後續如有再次召開說明會,將另行公告。
六、詳細內容請下載相關檔案。
為使申請者明瞭本次徵選及獎勵計畫內容,特舉辦徵件說明會,另為協助申請者對於提案計畫內容之撰寫,會中並邀請專家學者指導、分享提案重點與經驗傳承,歡迎本市立案團隊參與說明會了解詳情。
二、申請時間: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25日(三)截止收件。
三、應檢具之文件:
(一)計劃書一式7份(電子檔1份),內容包括:
1. 傑出演藝團隊補助申請書
2. 團隊營運、展演計畫書
3. 113、114年財務收支報表
4. 113年國稅局所得稅申報
5. 三年內演出之剪報、節目資料、相片等資料(請 彙整於附表三)
6.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剪輯10分鐘以內之影音資料檔1份或雲端連結(請與計畫內容相符之視聽資料,並詳細註明演出內容、演出者、及錄製之時間、地點)
(三)powerpoint簡報光碟1份(供團隊代表於複審列席備詢使用,備詢時間為5分鐘)
(四)其他說明:
1. 任何有助於評審委員對團隊過去營運狀況及新年度營運計畫內容瞭解之資料,皆可附上。
2. 未檢附簡報光碟者,將以必備附件提供之公開演出之影音光碟替代)。
3. 為利初審作業進行,檢附立案登記證影本前,請先確認:已辦理每次之驗證程序者,方為有效證件。
4. 本申請書所需之資料應以a4規格紙張繕打並對齊左上角裝訂。
(五)通知補件須於7日內補齊,並以一次為限。
(六)前項各款文件與影音光碟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四、送件方式:徵件申請表格請由下方連結下載(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qcat=0G295702776245651904&sid=0Q019649150079776812)。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一式7份,以掛號郵寄至「22066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115年度新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ooooo團名」
五、徵選說明會訂於115/1/29 (四)下午2:00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大會議室舉行,歡迎有興趣的團隊踴躍參與。報名方式請填寫下方google表單連結,或洽藝術展演科簡小姐(02)29509750分機107,每場50人額滿為止,後續如有再次召開說明會,將另行公告。
六、詳細內容請下載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