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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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屆)青漫獎:4月27日~10月2日受理報名

115年(第2屆)青漫獎:4月27日~10月2日受理報名
壹、宗旨
為促進國內漫畫產業發展,文化部每年持續辦理國家級獎項「金漫獎」,獎勵優秀漫畫家及相關從業人員;為進一步向下扎根培育臺灣漫畫創作人才,爰辦理「青漫獎」,期透過青少年漫畫創作競賽,鼓勵青少年接觸臺灣原創漫畫,獎勵及培育青少年漫畫創作人才。
貳、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團體組
(一)參賽者應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及七技前三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應以學校(含實驗教育機構,以下同)為單位進行團體報名,每組應有2名以上參賽學生,並至少有1名指導教師。

二、個人組
參賽者應為以下身分其中之一: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及七技前三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7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中華民國國民。

參、備註
團體組由學校代表報名、個人組由參賽者自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間進入本系統填寫參賽資料,並檢具以下報名資料上傳:
一、報名表。
二、參賽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報名團體組,團體內每一位參賽學生皆須繳交)。
三、參賽作品電子檔:團體組請以「學校-作品名稱」進行命名,學校及單位請填寫全名,勿使用簡稱;個人組請以「姓名-作品名稱」進行命名。
四、身份證明檔案:團體組應繳交每一位參賽學生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個人組應繳交參賽者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若參賽者非在學學生則免繳交學生證資料。

肆、報名受理
(一)團體組:4/27-10/02
(二)個人組:4/27-10/02

伍、申請交付文件:
一、115年青漫獎報名簡章.pdf
二、附件1-團體組報名表.odt
三、附件2-團體組參賽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odt
四、附件3-個人組報名表暨參賽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odt

陸、受理單位: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高小姐,02-8512-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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