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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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藝文研習活動

春季藝文研習活動
一、研習時間:
108年1月22日至108年6月28日,計20週。
108年1月22日起陸續開課,開課時間詳見課程一覽表,2月10日大年初六彈性停課;2月23日政府調整上班課停課;4月5日清明節、4月9-10日電機維修、6月7日端午節停課;2月28日照常上課。

●報名並錄取繳費之學員,請依各班上課時間及地點準時出席,不另通知。
●遇天然災害如颱風等,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臺中市政府所發布之公告為其停或復課依據,不另通知。停課則課程順延。
若逢本中心重大活動時,得酌情更改上課時間及地點,請密切注意中心網站公告與課堂通知。

二、研習地點:
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TEL:04-23727311#230
三、研習費用:
新臺幣2,800元【薩克斯風、豎琴、長笛、兒童豎琴、兒童小提琴、幼兒積木等班別(初階、進階),研習費用:新臺幣3,800元】研習費用不含課堂使用之教本、講義、材料費等。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現場報名─107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配合本市敬老政策,第一階段開放成人研習課程每班3個名額免抽籤,予設籍本市65歲以上【民國43年以前(含)出生】長者,自107年11月16日上午9時起至107年11月20日晚上8時止,受理現場報名並現金繳費。

●符合本階段報名資格者,1人限報1班,於第一階段現場報名期間,由本人持身分證正本,以領取號碼牌之先後順序進行課程報名,各班限額額滿為止。

●凡代他人辦理、逾期辦理、電話報名、資格不符者,名額恕不保留亦不受理。
第一階段各項成人研習課程剩餘名額,於107年11月22日中午12時公告。

第二階段:網路報名─107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自107年11月23日上午9時起至107年12月1日晚上12時止,一律以網路報名。
請由大墩文化中心網址:http://www.dadun.culture.taichung.gov.tw/ 進入,點選首頁下方「藝文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本階段錄取名單以電腦隨機抽籤決定(抽籤結果107年12月3日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本階段報名系統所接受同一IDN成功報名設定為5次,請民眾慎選課程。
不諳電腦作業者,於本中心開放時間內,可由服務臺予以協助。

第三階段:網路報名─107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

●107年12月18日早上9時起至107年12月23日晚上12時止,進行第三階段網路報名。
請由大墩文化中心網址:http://www.dadun.culture.taichung.gov.tw/ 進入,
點選首頁下方「藝文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本階段逕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報名網頁顯示時間為準)遞補各項課程剩餘名額。
不諳電腦作業者,於本中心開放時間內,可由服務臺予以協助。

第四階段:現場報名─108年1月9日至2月24日

●各階段招生報名結束後,如各項課程尚有剩餘名額,
於108年1月9日起至2月24日止,由本中心服務臺受理現場報名及現金繳費。
各項課程剩餘名額請逕洽本中心服務臺確認。

(二)繳費方式:

●第一、四階段─現場報名現場繳費

●第二、三階段─網路報名,於網路報名錄取後3日內(含假日及例假日),自行列印繳費單,至便利商店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繳款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
(跨行轉帳手續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晚間10點過後,繳費日期即屬翌日),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為提升報名效率,可於線上加入「研習之友」填寫相關資料,縮短報名登錄資料時間。
(由大墩文化中心首頁點選「藝文研習」─「查詢專區」─「加入研習之友」)


五、退費申請、費用減免及款項領回:
(一)成人研習申請退費請持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辦理;
兒童研習申請退費請持家長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戶口名簿影本辦理。

(二)學員錄取繳費後,不可延至下期上課。
無法參與當期課程者,請檢具繳費收據正本,至本中心服務臺申請退費。

●繳費後至當期開課前(1月20日前)申請退費,酌扣行政費新臺幣200元。

●因重覆繳費申請退費者,酌扣行政費新臺幣200元。

●2月3日前申請退費,得退還百分之七十研習費用;

●2月22日前申請退費,得退還百分之五十研習費用。

●2月22日後即不受理退費申請,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逾時以放棄論。

(三)如因報名人數未達該班最低開班人數限制致無法開課,所繳研習費用全額無息退費,本中心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
並請於接獲通知後,盡速持收據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中心服務臺辦理。

(四)配合財政局收入解繳市庫期限,退費申請款項(含優惠對象之減免費用),於開課後,依申請日期陸續通知發還,
請退費申請人於接獲通知後,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儘速至本中心領回款項。

(五)本中心不受理轉換班別,並禁止以他人名義報名或私下轉班等情事,經查非錄取者參與課程,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員權益及課程品質,本中心謝絕課程旁聽、試聽。

(二)各班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前請詳閱簡章,瞭解上課時間、教學內容及限制,審慎選擇參加班別並請勿越級報名。
詳實填寫報名表,研習費用一次繳清。退費逕依前項規定辦理,不得延至下期上課。

(三)請勿以他人名義報名。經查明非本人或不符課程規定之年齡者,取消當期上課權利。
申請退費逕依前項規定辦理。

(四)為維護學員報名權益,本中心保有課程期間核對相關證明文件之權利,請於課程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或戶籍資料正本皆可)及繳費收據。
繳費收據並請妥善保管至課程結束。

(五)為維護研習學員權益及課程品質,請勿攜眷、寵物、危險物品上課。
長者、國小及其以下學齡之學員接送,應由家長或監護人等妥為聯繫安排。

(六)個人使用之專用器材、材料等,由學員自備或隨堂另購,研習期間應善用公物與教具。

(七)保障著作權,非經老師同意不得私自錄音或錄影。

(八)研習活動結束後,公務人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由本中心協助登錄;有需要之民眾亦可自行登入本中心研習報名網頁,點選列印時數證明書。
當季學習時數證明書請於課程結束後盡速自行線上列印。

(九)學員若有特殊疾病者(如氣喘、癲癇、心臟病等),請事先告知老師。
80歲以上長者或部分需家長陪同之課程,如上課時無法由家長陪同,務請緊急聯絡人留下聯絡電話,並保持電話暢通,以免發生緊急事件時無法聯繫。

(十)因課程需要辦理戶外教學時,應徵得二分之一(含)以上學員同意始得進行,以個人因素不克參與戶外教學時,恕不另行補課。請詳閱各項課程內容並斟酌選課。
辦理戶外教學時,請各班自行辦理旅遊平安保險,以確保教學安全。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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